比较优势和“资源诅咒”悖论与资源富集地区经济增长路径选择
自然资源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除了物理特性使其可以直接参与生产活动而推动经济增长外,其经济特性又使它可以作为一种自然资本,对现实经济中的资本存量产生重要影响,再次间接作用于经济增长。这两个特征增加了考虑资源要素时,以数学工具刻画经济增长路径的难度,因而在传统的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中,都没有将自然资源作为一种直接的生产要素加以考虑和分析。早期古典学派的学者一般都认为,自然资源对资源富集国经济增长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特别是矿产资源富集会给本国提供迅速发展的机会。如美国19世纪末期成为世界工业领袖的同时,正好也是世界最大的矿产资源生产国和出口国;智利、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等资源丰富的国家同样是通过资源采掘业的发展,推动了工业化的进程(Gavin Wight,2001、2003)。依据比较优势理论也可以推断,自然资源富集的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发展具备比较优势的资源型产业获得经济的长期增长。但Auty通过对资源出口国案例的研究,认为自然资源富集是一种“诅咒”而非“恩赐”,并首次提出了“资源诅咒”概念。其后,Sachs和Warner(1995)根据对20世纪70年代后世界各国相关资源禀赋和增长数据的实证检验后发现,依赖比较优势出口自然资源初级品的国家,在长期确实易表现出比自然资源稀缺国家更慢的增长率,从而证实“资源诅咒”命题的普适性。
在缺乏系统理论体系的支撑下,比较优势理论与根据实证提出的“资源诅咒”命题出现相悖的情况,即根据比较优势发展资源型产业的资源富集国家会面临被“诅咒”的风险,长期经济增长会滞后于其他自然资源稀缺国家。与此同时,亚洲和拉丁美洲发展中国家工业化的迅速推进,却使得对全球资源的需求迅速增加。矿产、能源和生物资源的需求加剧,这对依赖出口初级产品的资源富集国家提出了更严峻的挑战。基于对悖论的证伪和对中国地区间经济增长差异原因的扩展分析,本文将对资源富集地区经济增长的路径选择进行进一步讨论。

一、比较优势与“资源诅咒”悖论
比较优势是国际贸易理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从李嘉图(1817)提出这一理论后至今,比较优势理论不断获得批判性和继承性的发展。一方面,在批判比较优势理论的基础上,Grubel和Lloyd(1975)提出了产业内贸易理论,Krugman(1979)、Dixitand和Noman(1980)等学者创立了新贸易理论;另一方面,比较优势理论经由Heckscher、Ohlin、Stolper、Samuelson等人的努力,发展出H-O理论、S-S理论、FPT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和雷布津斯基定理。其中Rybczynski提出的雷布津斯基定理认为,要素禀赋变化决定着资源配置变化,即产业结构的调整。这就意味着比较优势理论其实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各种要素禀赋程度的相对变化,比较优势也会发生相应变化,从而对资源配置和产业结构产生决定性影响。而要素禀赋的变化取决于要素供给和要素需求两个方面。从需求层面看,随着产品生产率的提高,在产品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市场对要素禀赋的需求会发生相应变化。从供给层面看,一国或地区的要素禀赋会发生内生或者外生的变化。由供给和需求层面决定的要素禀赋及其比较优势的变化,便主导着国家和地区间的产业结构的变迁。当这种动态的要素禀赋供给不断与要素需求对接时,便会极大推动经济的迅速增长。
根据比较优势理论,自然资源富集的国家和地区可以通过发展具备比较优势的资源型产业获得经济的长期增长。但Audy(2001)、Sachs和Warner(1995)等学者通过研究认为,依赖比较优势出口自然资源初级品的国家,在长期表现出比自然资源稀缺国家更慢的增长率,这一现象被称为“资源诅咒”。“资源诅咒”命题提出后,许多学者从各个角度进行了扩展分析和重复检验。其中,Matsuyama(1992)、Auty(1998,2007)、Sachs和Warner(1998,2001)、Gylfason(2001)、Atkinson和Hamilton(2003)、Neumayer(2004)、Shaxson(2005,2007)、Larsen(2006)、Papyrakis和Gerlagh(2004、2007)均认为自然资源富集的国家特别是矿产资源和能源富集的国家,资源富集与经济增长之间会呈现反向单调关系,即“资源诅咒”是一个规律性命题。而Mikesell(1997)、Martin和subramanian(2005)、Wright和Czelusta(2001,2003)、Wen等(2004)、Brunnschweiler(2008)、Boschini和Pettersson(2007)、Same(2008)认为“资源诅咒”命题并不成立,只有在某些条件下“诅咒”才会发生。如Boschini和Pettersson(2007)认为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在相当大程度上是由一国所拥有的资源类型和制度环境质量综合决定。当考虑这些因素时,自然资源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就呈现非单调性,“资源诅咒”命题不再是规律性命题。不过,无论“资源诅咒”是否是公理,其存在的可能性都对比较优势理论提出了挑战。

自然资源富集地区依据比较优势发展经济面临“资源诅咒”风险,而将比较优势搁置又使发展前景更加扑朔迷离。事实上,比较优势与“资源诅咒”悖论并非是老话题,在比较优势理论发展的同时,一些学者也提出“比较优势陷阱”命题,即按照比较优势出口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发展中国家,与按照比较优势以出口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品为主的发达国家相比,竞争力会更弱,从而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资源诅咒”所描述的出口初级产品的国家在长期表现出较差的经济增长率,实质上便可认为是陷入“比较优势陷阱”。这样,比较优势与“资源诅咒”悖论便可以追溯到比较优势与“比较优势陷阱”的争论,从而使本文讨论具有了理论上的系统性。基于动态比较优势理论,本文认为“资源诅咒”的存在并非是对比较优势理论适用性的否定。“资源诅咒”现象的出现是由于在利用自然资源比较优势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要素禀赋的动态转变受到抑制,引发了路径依赖或“制度锁定”。只要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解决阻碍自然资本向物质资本、人力资本的转化问题,就能够通过推动要素禀赋的动态变化,获得现代经济中具有更强竞争力的比较优势,实现长期增长。也就是说“资源诅咒”发生仅仅是对动态比较优势理论的背离,而并非这一理论的结果。具体以中国为例,可以发现改革开放以来各省(自治区)出现的增长差距主要是由于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规模、制度因素的差异而导致,中西部地区的自然资源富集并非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因此,“资源诅咒”命题也不能成为否定利用自然资源比较优势理论指导经济发展的依据。
二、“资源诅咒”命题与中国地区间经济增长差异的原因分析
“资源诅咒”可以引发地区间的经济增长差异,而“资源诅咒”的作用机制主要可归结为自然资源的“挤出”逻辑。自然资源富集挤出活动z,而z正好是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因素,因而自然资源不利于经济增长(Sachs和Warner,2001)。传导渠道z可包括:制造业、教育、储蓄、政治进程、独裁、收入不平等、生产性活动等。如Sachs和Warner(1995,1998)认为自然资源部门的财富冲击会抬高非贸易品价格,提升以非贸易品作为原料的制造业成本,挤压贸易部门的利润,而汇率波动会进一步使制造业面临更激烈的国际竞争,阻碍长期经济增长。Gylfason(2001)认为自然资源会使劳动者锁定在低技术含量的资源密集型产业,使当权者和居民忽视或低估好的经济政策、技能和教育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Corden(1984)、Gylfason和Zoega(1999)认为自然资源会通过提供一个持续的财富流,使人们产生错觉,降低储蓄和投资水平。Ethier(1985)和Rodrik(1997)则认为自然资源富集会损害同一国家不同地区的开放程度,资源部门吸纳劳动力有限,因此对劳动力的开放会造成一定损害。同时,Sachs和Warner(2001)认为资源富集会挤出私人企业家活动和创新,鼓励企业家和创新者进入初级产品部门。此外,自然资源富集型经济体也更易于滋生寻租行为。如政府会采取利于本国生产者的税收保护和其他特权,导致商业和政府环节上的腐败等等。
但“资源诅咒”并非规律性命题,本文认为目前在中国省级层面不存在“资源诅咒”,即自然资源富集不能成为解释中国地区间经济增长差距的主要原因。可以发现,在目前资源富集地区的经济发展中,没有表现出经济增长普遍缓慢的规律,而自然资源稀缺的省份也并非都处于发达地区之列,因而不能否定比较优势理论在资源富集地区的适用性。中国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主要源于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规模以及改革初期制度因素差异的影响。以1978年改革开放为始点,可以发现借助有利的对外开放政策、本身便利的自然地理条件,以及由此累积的人口集聚优势,东部沿海地区首先获得发展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比较优势,并不断向依赖人力资本、技术要素的新的禀赋优势转变,从而拉大与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差距。在以下分析中,我们以31个省、市、自治区的相关数据为主要指标,讨论地理区位、人口集聚以及制度因素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影响。为简化分析,本文以各省会、首府城市数据作为替代指标。
(一)自然地理因素分析
自然地理条件差异是造成中国地区经济增长差距的首要原因。中国国土面积960万平方公里,从温带地区一直延伸到亚热带。地理位置开始于西北海拔4000米的青藏高原,途经中部海拔1000-2000米的高地和盆地,之后到达低于1000米丘陵和平原地区的东部,海拔低于500米的平原仅占国土总面积的12%。东部地区由于靠近海港,绝大部分土地为平原,因而运输成本较低,与海外国家贸易较容易。加上拥有丰富的降水和温暖的气候,东部又拥有了利于农耕和贸易的自然条件。良好的地理区位条件使东部地区天然具有了生产成本和运输成本方面的优势,并为充分利用率先开放的制度变革收益提供了客观前提;而自然条件实质上通过人口规模的历史集聚,又为参与世界分工提供了劳动力资源优势。与此相反,中、西部地区气候干燥少雨,地形多山,土地贫瘠,虽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采掘和运输成本较为高昂。从图1、图2可以直观发现,距离港口的远近与经济增长水平之间呈现明显的负相关。距离港口越近,经济增长水平越高。而地理区位距离港口的距离也与人口集聚水平呈现较为明显的负相关性,这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上述分析的结论。
Bao等(2002)以FDI和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流动作为主要刻画内容,构建各期中国经济地区增长方式的模型。实证显示,在市场化改革和开放的过程中,沿海省份的空间和地理优势能够得以体现。地理因素在解释中国地区差距中是显著的,沿海地理因素变量能够解释中国经济各地区增长率差异原因的60%。这种传导链条是:地理因素影响和决定传统的经济或者政策解释变量,例如FDI、劳动力、人力资本、市场化、私有化和开放程度等,这些变量反过来又决定省际间的经济增长水平。Jian等(1999)也认为从整个改革进程来看,改革前夕的中国,中西部地区和沿海省份的差距并未明显扩大。1978-1984年,人均GDP累计平均增长东、中、西部为165.5%、165.3%、156.2%,差距并不明显;1992年后改革进程加速,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差距开始明显扩大,前述比例在1997年变为1.60:1.19:1.00,沿海地区比西部地区增长高出60%。其原因就在于1992年后,FDI在经济增长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东部和南部省份由于毗邻海外市场,且拥有较低的运输成本,获得了这部分经济起步所必需的海外资本要素。因此,自然地理条件在解释地区之间增长差异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二)人口集聚因素分析
人口集聚因素差异是造成地区经济增长差距的第二个客观原因。由于受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战争因素的影响,中国人口分布长期以来呈现“东多西少”的格局,中国人口东西部不均匀的状况会长期广泛存在。人口分布格局影响下的中国城市分布同样呈现“东多西少”的长期格局。1949年中国136个设市城市中,有69个分布在东部沿海,占城市总数的50.7%;有54个分布在中部地区,占城市总数的39.7%;只有13个分布在西部地区,占城市总数当9.6%。1978-1996年,中国共新设置城市474个,其中有230个分布在东部沿海地区,占48.5%;有161个分布在中部地区,占34.0%,位于西部地区的有83个,占17.5%。

从图3、图4可看到,人口规模和GDP呈现显著正相关。例外的是重庆人口排名全国第一,但生产总值排名第五,这与重庆的地理位置偏西南,距离港口较远有直接关系。按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前十位城市与按常住人口排名的前十位大部分吻合,例外的是济南、杭州、南京,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前十位,但是人口排名在前十之外;西安、哈尔滨、石家庄人口排名在前十,但生产总值未在前十。可以解释的是济南、杭州、南京位于东部,距离港口较近弥补了人口规模较小带来的劣势;而西安、哈尔滨、石家庄由于地处中西部地区,距离港口较远,因而经济增长受到一定制约。并且,按照地区生产总值排名倒数十个城市与人口规模倒数排名后十位也基本吻合,只有南宁人口规模不在倒数十位之内,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南宁位处西部,地形复杂加上距离港口较远所致。由于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增长迅速的沿海地区大部分是利用FDI从事_加工贸易,这种发展初期高度依赖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特征就对劳动力要素提出了要求。与之吻合的是,东部地区不仅有大量的人口集聚,而R32业化和城市化正处于初级阶段,工业和城市人口结构主要以60岁以下的人群为主,人口的大量集聚不仅提供了劳动密集型产业所需的劳动力,而且提供了广阔的本地消费市场。在此基础上形成的东部现代化企业,凭借较高的边际生产率和工资差异吸引更多的农民涌入。持续的资本和劳动力流入进一步为东部沿海地区经济起飞后的继续增长提供了充分的要素条件。
(三)制度因素分析
中国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在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实行向东部倾斜政策,这种“一国两策”使得生产要素首先可以在东部地区自由流动,进而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创造了必要条件。在东部地区拥有自然地理条件和人口集聚优势的基础上,政府率先给予东部和南部省份在发展经济方面更大的自主权,而中西部大部分地区在1994年以前仍处于老政策的管辖范围内。这种区别主要在于,由于东部省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在发展经济上可以更充分的利用市场手段配置资源,提高了资源使用的效率。而且在产业发展上,东部首先从事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产品的生产,这种先发优势造成的国内分工格局,最终对中西部产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首先,由于东部地区生产率和利润率的提高,将中西部大量的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吸引到东部城市中,中西部被动地成为国内产业链分工中位于上游行业的要素提供者。其次,当发展到一定阶段,东部城市由于资本和技术的积累,开始不断向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进入时,中西部地区只能在新的生产链上向下游延伸,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由于东部地区不断从事竞争力更强的产业,使得生产要素不断向回报率更高的地区流动,进一步限制了中、西部地区的发展。
改革开放期间“一国两策”的制度差异,使得中西部地区在很长时间内依然受计划体制的影响,在国内的产业分工中,从事高成本低利润的上游产业甚至是高污染的重化工业。在日后的发展中,中西部地区由于缺乏足够的资本积累、技术积累以及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而将被锁定在已有的产业中。Bao等(2002)认为制度因素不是造成地区间经济增长差异的原因,因为1994年后全国的政策趋向于统一,而这段时间是地区差距扩大的时间。但是本文认为,正是改革开放初期的十几年内,由于政策的不同,导致后来在产业分工、要素积累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在惯性的作用下,中西部地区不断被锁定在原有的发展路径上。换句话说,中西部地区除了自然地理和人口集聚等不利因素外,正是由于服从国内产业发展的需要而被迫锁定在低水平的产业路径上。此外,出于全国经济整体协调运行的考虑,政府对于资源型产业的发展并未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相应的管理法规也并不健全,这就使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长期并存,“环境资本”缺失进一步阻碍了当地的后续发展。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资源诅咒”并不是造成改革开放后地区间经济增长出现差异的原因。因此,比较优势理论与自然资源富集地区经济发展之间并不存在矛盾,关键问题是如何在利用比较优势发展经济的过程中,逐渐减少引起地区差距扩大的制约性因素影响。尽管“资源诅咒”不是规律性命题,但由于资源型产业特性,也有可能逐渐削弱其在环境方面的比较优势(对人力资本积累、高科技产业的吸引)、劳动力的比较优势(劳动力的外迁)以及资本积累的比较优势(资本外流),并不排除在未来发生“资源陷阱”的情况。这样,对于资源富集地区而言,就需要选择一条既能实现经济长期增长,又能逐渐缩小与发达地区差距的发展路径。
三、动态比较优势与资源富集地区经济发展路径选择
长期依赖自然资源发展经济的缺陷在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在一定时期后,单纯依赖这种租金的经济增长将不可持续的。因此,依赖自然资源比较优势发展经济的模式应该是,在自然资源耗竭或租金消失前转向其他具有更强竞争力的新的比较优势。这种转变既能避免陷入“比较优势陷阱”,也能避免“资源诅咒”的发生。为实现这种转变,在发展模式中就应该包含两个重要内容:一方面最大化自然资本。采用产业集群等组织形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增加资源收益;另一方面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加速自然资本向基础设施、人力资本等的转化。 最大化自然资本首先可以采用产业集群组织形式增加资源收益。资源型集群可以产生循环经济、规模经济、范围经济等效应,在减少环境压力的同时不断通过延长生产链和催生辅助行业,提高资源附加值。在这方面南非已经获得成功,围绕矿产资源产生的机械制造业在提高产值的同时,也培育了新的竞争优势。其次,最大化资本应该关注租金的管理,即防止租金的挪用、漏出和浪费。Auty(2007)、Neumayer(2004)、Larsen(2006)主张采用综合经济核算(SEEA)方式,以净储蓄率为指标为政策的持续性提供关键指数。针对我国自然资源管理现状,需要尽快规范资源税费征收体系,加强对租金的管理。如对矿产资源采掘产业征收“一费三税” (矿产资源税、环境恢复税、使用税和勘探开采费);构建透明的资源收益管理体制。建立专项账户等。

实现比较优势的动态转变可以借助Leamer等(1999)的自然资源发展路径图(图5)进行分析,国家要素禀赋和各种生产部门的投入密度都在三角形中用点表示出来。土地稀缺的国家和地区遵循A-B-C-D的发展路径,日本、台湾地区和韩国正是快速A-B-C的过程。而资源富集的国家从E-F-G-D,这个路径有一个问题,即在G和D点技术熟练工人很关键。不同于A-B-C-D逐渐顺序提升技术要求,自然资源富足的国家在E和F点不需要人力资本投资,因此容易出现缺乏支撑由G向D运动的人力资本状况,使得自然资源富集国家的发展终止。这样,要实现比较优势的动态转变,资源富集地区应该在教育以及资源租金管理、基础设施(主要为交通运输)、城镇化建设、污染控制方面制定和采取有效的措施,减少由于这些因素差异所带来的要素集聚和配置差异。加大对中西部交通、通讯设施的投资可以降低企业经营的生产成本和交易成本;比照东部增加教育的投入,可以防止高技能劳动力要素的持续流出;而在集群基础上推动新型城市的兴起和规模的不断扩大,能够通过人口集聚优势为将来的优势产业培育市场。Martin(2005)、Larsen(2006)也认为利用资源租金发展教育,增加制造业和服务业所需要的人力资本积累,并增加交通和通讯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可以弥补将来租金消失后消费和投资的需要,培育更具竞争力的优势产业。
四、结论
本文认为“资源诅咒”命题与比较优势理论之间并不存在悖论。“资源诅咒”命题是“比较优势陷阱”在自然资源富集地区的一种具体表现,实质上是对动态比较优势理论的背离而非结果。对于中国省级层面的增长差异而言,“资源诅咒”命题在目前并不成立。自然地理条件、人口集聚规模和制度因素的差异是引致1978年以来地区经济增长差异的最主要原因。“资源诅咒”因而也不是一个规律性命题,但并不排除未来中国资源富集地区发生“资源诅咒”的可能性。因此,自然资源富集的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应该充分利用比较优势,在不断积累经济增长所需生产要素的基础上,加强对资源租金管理、教育、基础设施(主要为交通运输)、城镇化建设、污染控制方面的投资和法规完善,不断推动比较优势的动态转变,以实现长期可持续增长,从而缩小地区经济差异。由于资源型产业发展可能对环境和生态造成不可逆转的影响,应该提倡循环经济等发展模式以减小由于自然条件进一步恶化,对未来经济长期增长的负面影响。因此,自然资源禀赋是一种比较优势,不应该受到责备,这是具备资源比较优势地区实现经济起飞的基础。受责备的应该是政府利用资源的方式和错误的发展策略,这是导致“资源诅咒”的深层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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